
中国网2月22日讯(记者 彭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1日成立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案件18924件,审结15710件,审判质效明显优于改革前的审理机制,充分体现了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的制度优势,切实加强了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2月22日,国新办就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运行举行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杨佳 摄
有效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陶凯元表示,法庭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侵权赔偿力度,高额判赔案件越来越多,2023年在8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法庭在切实保护专利等合法垄断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职责。在多起案件中认定被诉行为构成垄断,负责起草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即将发布。加大技术秘密保护,“香兰素”案、“蜜胺”案、“橡胶防老剂”案等判赔均超亿元。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法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共审结涉外案件1198件。多起案件中促成中外当事人达成一揽子和解,以“东方经验”实质性化解跨国纠纷。积极探索国际前沿问题,为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智慧。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定期发布裁判要旨、典型案例等,确保法律适用统一。探索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牵头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和共享机制,建立全国首个技术类知识产权裁判数据库,大力推进在线诉讼,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中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之一
陶凯元说,从法庭审理的涉外案件的数据来看,涉外案件占法庭案件的近十分之一,凸显了知识产权诉讼国际性强的特点。法庭受理的发明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涉外案件占了三分之一的比例。说明中国市场对外国的创新主体很有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这说明中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之一。
陶凯元指出,在一些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往往在其他国家有关联诉讼甚至是平行诉讼,这就反映出知识产权国际治理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在标准必要专利这类案件中,国际平行诉讼特别明显、特别突出,解决好此类平行诉讼,对解决好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非常重要。“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外企,无论是大中小企业,我们都一律平等保护,实质性化解跨国纠纷,推动知识产权国际治理,赢得了外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在“DAKS系统”技术秘密侵权案审结后,国际知名油气勘探企业给法庭发来感谢信,信中说,该案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示了中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环境。“轮胎成型机”专利权属案中,外方当事人来信说,法庭的判决增强了所有投身中国市场的外国企业的信心。
试点已经取得改革的预期目标
陶凯元介绍,法庭试点工作已顺利通过中国科协和中国法学会的第三方评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审议,有关评估和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试点已经取得改革的预期目标。裁判标准进一步统一,通过集中管辖全国范围内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从体制上解决了过去存在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也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对地方保护的担忧。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法庭五年来民事实体案件改判率19.6%、调撤率37.0%,高于改革前;行政实体案件改判率7.1%,与改革前基本相当;民事、行政实体案件发回重审率分别为1.2%、0.15%,远低于改革前;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短于改革前。
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已成为审理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案件最多的国家,法庭形成了一批标杆性裁判并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选择到中国法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我国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之一。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过三成,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积极助力提升国家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五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批准设立法庭的决策十分英明、完全正确。当然,作为司法改革的新生事物,目前法庭运行还存在职能定位和基础保障需进一步优化加强等问题。”陶凯元表示,将在坚持既有改革方向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